关于“加强社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的调研报告 (2013年4月18日区八届政协第5次常委会协商通过)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居民群众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结构的变动,“单位”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不断弱化,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在社区落户,大量离退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涌入社区,社区呈现出居民结构的多样性和需求的差异性。而社区内部的构成也呈现复杂性,有村改居、老小区、拆迁安置小区、商业开发小区等,社区管理的难度日益加大。这几年来,社区居民因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物业管理、违章搭建等引发的矛盾明显增多。社区已经由过去单纯的居民居住点,转变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会点、各种社会矛盾的聚焦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近年来,我区以创新社区管理体制为基础,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为抓手,以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为目标,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一是完善政策,加强引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与管理,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调整和完善村(社区)组织设置的指导意见》、《社区建设“十二五”规划》等文件,最近区委即将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政策、制度、具体措施层面加以推进。二是理顺体制,整合力量。全面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组织架构,明确职责权限,初步理顺工作体制,将“网格化”“党员代理制”“楼道长制”等整合发展,构建一体化服务体系。三是建立机制,协调推进。从运行机制上探索,建立健全了群众事务代理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治安防控机制、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和信息化管理机制;紧贴居民需求,逐步建立了“五个一”的服务机制。 尽管我区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社区的服务管理总体上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尤其是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与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不少差距。对照市里提出的2015年要有95%以上的城市社区、85%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成省级和谐社区的目标,我区社区建设及服务管理的任务还很艰巨。根据区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区政协常委会在深入基层调研视察和外出学习考察的基础上,就“加强社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理顺管理体制 加强社区建设,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社区治理结构。理顺区级层面的管理体系。区委、区政府要建立健全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统筹协调的工作氛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的工作内容积极主动履职。理顺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要强化街道行政管理职能,回收社区行政管理事项。在科学规划社区,缩小服务半径的基础上,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重心下移、服务社区”的要求,严格社区工作的准入制和督查制。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街道层面能办理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不再向社区延伸;依法应由社区协助的事项,应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委托社区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购买服务。规范面向社区的各类检查评比和创建达标活动,大力压缩针对社区的各种会议、台账、材料、报表等,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联合对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纳入机关作风建设考评。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社区相关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一委、一居、一办、一站”在社区组织架构中的主体作用。建立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参与的“四方”协调机制,形成社区建设管理的整体合力。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和互助性社会组织,使之成为推进社区管理的重要力量。理顺新建安置社区居民户籍与居住一元化管理体系。加快推进“两分离、两转换”工作步伐。逐步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的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实现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实行经济分配和养老保障以外的社会管理服务事务属地化。 二、要强化服务功能 社区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服务,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社区居民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所需所求所盼,使社区居民得到更多实惠。完善配套设施。明确社区管理服务活动用房的面积、位置、结构布局等相关事项,并落实到规划设计方案和交付验收中,民政、组织等社区建设职能部门要全过程参与,督促到位。当前,建议对全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已规划建设但未按标准或未及时移交的,要按规定收回;对不成规模,比较分散或楼层较高不便于群众办事的要进行调剂置换;对面积较小、环境较差,要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等方式予以解决。对社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或影响市容环境的,如农贸市场、便民服务网点、文体活动场地、公厕等配套要规划好、建设好、改造好、管理使用好。建立信息平台。全面推进社区“扁平化管理,网格化服务”模式,重视社区基础数据库建设,打造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按照“社区服务大集中、社会管理大系统、行政执法大综合、矛盾隐患大排查”的总体思路,统筹公安、计生、人社、卫生等部门信息资源,构建“规模适度、多方共用”的区域性信息平台,采用“一方采集、多方响应、部门监督、专业管理”等方法,重点完成社区基础数据库建设和信息录入管理,初步实现党建群团、劳动保障、救助福利、文教体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和使用,做到社区的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拓展服务范围。抓好以民生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公共服务,切实保障优抚对象、低收入人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服务需求。加强社区分类管理服务,深入研究商品房、拆迁安置和保障性住房、老小区、村改居和农村社区等各类社区的不同特点,因地因人制宜,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化“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模式,完善社区 “一站式”服务平台,将在社区办理的行政性事务全部纳入社区综合服务站,实行“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大力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在设立医疗卫生、劳动保障、文教卫体、广电信息、民政慈善、人口计生、就业保险、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等便民服务窗口的同时,要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标准,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健全服务机制。社区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健全社区服务机制,即岗位兼容制——全面提高社区工作人员业务综合素质,达到岗位兼容、多能全能的目标;错时工作制——社区工作人员在“八小时制”的前提下,错时安排工作日上班时间,节假日安排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实现社区服务“全天候”;服务承诺制——制订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程序、时限及服务标准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首问负责制——对来电、上门咨询、办事的居民,工作人员不分业务、不分岗位,由第一受理人负责协调、答复、办理;限时办结制——对有服务需求的居民,一次性告知其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文书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上门服务制——通过登记和电话预约,对有特殊需求的社区居民实施上门服务。 三、要推进民主自治 通过居民自治实现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这不仅是社区建设的重要任务,而且是增强社区凝聚力、向心力的重要途径。增强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热情,增进“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认同感、归属感、安全感和亲情感,使社区成为社会的“减震器”。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落实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保证广大居民群众在基层事务中当好家、做好主。进一步健全社区居民民主选举制度,不断扩大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完善居务公开制度,重大事务及居民普遍关心的事务及时公开;落实社区事务听政会、协商会、议事会、座谈会等制度,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广泛听取意见,加强交流沟通,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还要积极探索业主自治与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切实维护社区居民和业主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居民的教育引导。从城乡社区的实际出发,要大力开展民主法制宣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注重用身边的典型教育群众,推动形成尊老爱幼、扶贫济困、团结友爱、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形成出入相邻、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要注重引导安置社区的居民以及社区的外来人口、流动人口融入城市、融入社区。在加大物质帮扶的同时,更要注重精神关怀和心理疏导。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增进人们之间的沟通了解,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和活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实行“政府扶持、民间运作、专业管理、多方受益”的模式,在活动场所、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社区管理类、服务类、公益类、互助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服务。创新理念,鼓励居委会成立自己的物业公司、资产经营股份公司,让被征地农民积极参与小区物业服务和各类经营活动。创新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投入方式,变直接投入为奖励性、委托性、补贴性或购买性投入,重点扶持为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服务的社会组织,开展各种有益的社区活动。宣传发展志愿服务,构建社区志愿者服务网络,使这些社会组织真正成为社区自治的依托和支撑。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社区建设,关键靠人。社区工作者素质的高低是决定社区管理服务工作优劣的关键。优化配备社区干部。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居委会中的党员委员可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不断拓宽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选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虑到拆迁安置社区开展工作的需要,可将一部分村干部充实交流到社区任职。要进一步完善和拓宽社区工作者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和政治成长渠道,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培训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乐于奉献的精神,加强理论、业务、岗位及群众工作方法的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新进社区工作人员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与居民群众直接打交道能力的培养。引导和鼓励社区工作者自学科技、文化、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理论水平和依法办事、服务群众的能力;鼓励社区工作者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并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称的给予适当的补贴,推动社区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建立社情民意信息员队伍。社区居委会要把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一支由社区工作人员、居民小组组长、网格长、楼道长等人员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及时了解和反映居民群众的困难和需求、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和报送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设立民情信箱、社区QQ群、居民联系卡,定期组织召开民情分析会,进一步完善民情日记制度和社区民情档案。完善考评机制。建立集社区基础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管理标准、服务工作标准于一体的考核标准体系。制定社区各组织成员工作职责,定岗定责定目标。建立双向考评制度,每年年底,社区干部就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向社区党员代表、居民代表作述职报告,党员和居民代表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社区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加强社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群众关注度高、工作量大,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参与和通力合作。作为政协组织,我们将继续关注此项工作,为加快和谐社区建设献计出力。要紧紧围绕居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增强社区服务力量等专题,组织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调研、协商座谈,听取基层群众和社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破解难题的对策措施,推动全区社区建设跃上新的台阶。 |